关于→昆明市红云医院有限公司2024年医疗小型设备购买-医疗部分3标段招标公告 关于→昆明市红云医院有限公司2024年医疗小型设备购买-医疗部分3标段招标公告
地区:云南 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1日 | 招标编号: |
关于→昆明市红云医院有限公司2024年医疗小型设备购买-医疗部分3标段招标公告
云南省 2024-12-11
招标人昆明市红云医院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昆明市红云医院有限公司2024年医疗小型设备购买-医疗部分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昆明市红云医院有限公司2024年医疗小型设备购买-医疗部分
2.2 项目编号:GXTC-C-24290798
2.3 招标范围:昆明市红云医院2024年医疗小型设备购买-医疗部分采购,3标段采购内容如下:
标段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3标段 蛋白分析仪 套 1
遥测心电监护(1拖16) 套 2
输液泵 套 6
注射泵(单通道) 套 2
微波治疗仪 套 2
红外光治疗仪 套 1
中频治疗仪 套 2
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要求。
2.4 交货地点:昆明市红云医院(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并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以上标准、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的为准。
2.7 项目总金额(含税):¥1423150.00元,其中1标段金额为482500.00元,2标段金额为58450.00元,3标段金额为882200.00元。
2.8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3.2.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
3.2.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生产日期至供货时必须在6个月以内。
注: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裁判文件中未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记录。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列入合和集团《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时)。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4年12月11日起至2024年12月18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4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邮件获取,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获取XX项目,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获取资料后会及时处理,将文件费账户等信息回复在邮件中,若当天未收到邮件回复,请致电招标代理公司。另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编号“24290798”,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获取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汇款时仅接受公对公汇款)。文件费电子发票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2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