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石庙小区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地区:河南 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2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石庙小区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河南省 2024-12-12
招标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店乡石庙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一、采购项目名称:石庙小区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BSH-2024121201
三、项目预算金额:0.8元/平方米/年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石庙小区;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3、采购内容:石庙小区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5、合同履行期限:1年;
6、质量要求:合格。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节能、环保、自主创新政策、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020]22号)文,供应商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同时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3、投标人提供无行贿承诺书(承诺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 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需携带本项目所要求的的申请人资格证明全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获取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参加投标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参加的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时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售价:500元/份。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