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河南省三门峡监狱枪弹库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河南 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招标编号:

2024年12月份报名:河南省三门峡监狱枪弹库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2024-12-13 

招标人河南省三门峡监狱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T-2024-166

2、项目名称:河南省三门峡监狱枪弹库改造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约48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需求:智能枪支专用柜、智能弹药专用柜、枪弹库专用智能防护门、保险柜、验枪桶、UPS电源、消防设施、报警设施、监控设施、空调、除湿设备采购及安装、基础设施改造、公安部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等。

5.2磋商范围: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

5.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通过所在地公安枪支管理部门验收和公安部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

5.6交货期限:自签订合同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完毕。

5.7质保期:通过采购人验收之日起两年。

5.8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提供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应包含单位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如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投标人,须同时出具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与其他单位投标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则视为弄虚作假);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交以下资料: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3)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或供应商自行承诺;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要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应包含单位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如不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投标人,须同时出具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与其他单位投标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则视为弄虚作假);

(5)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信用中国关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关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自行出具承诺)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收存复印件一式二套(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磋商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五、磋商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年12月23日9时00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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