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产业集聚区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河南 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12月份报名:洛宁县产业集聚区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2024-12-13
招标人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宁分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SC-2024-030
2、项目名称:洛宁县产业集聚区中水回用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洛宁县洛河南岸、新宁大道北侧、洛宁县产业集聚区第二污水处理厂西侧。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报价:1495786.08元(其中:清水池1:586868.36元;清水池2:586868.36元;吸水井:322049.36元)
6.1最高投标价(如有):投标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政府审计工程结算额的8%,最高不超过15%。
6.2报价方式:本工程报价采“费率报价法”,按政府确定的结算审计总价下浮方式报价:下浮比例不得低于8%,且不得高于15%,投标时所报的下浮比例在中标后不得调整。在工程款支付及最终结算时按中标下浮比例及本招标文件约定得相关计价方式进行据实结算。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采购需求:
7.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5亩,新建2.5万吨/天再生水厂一座,铺设输水管道约8.8公里,收集污水管道约2.5公里;
7.2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一个包。
7.3采购范围:本此招标范围为再生水厂中两座清水池、一座吸水井、连接井一个、检查井两个、进水井两个、溢水井两个土建施工。其中清水池结构形式为剪力墙,基础形式为筏板,建筑总面积551.12㎡。吸水井结构形式为剪力墙,基础形式为筏板,建筑总面积76.8㎡。
7.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5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7.6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7.7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8、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9、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
10、现场踏勘:不组织,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行承担,责任自负。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3.4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企业公章,显示查询日期为为公告发出之后,否则视同未提供);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须在2024年12月20日18点前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相关联系方式发至邮箱中,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3.售价:300元/份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