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财险新疆昌吉分公司销售类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新疆 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3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12月份报名:人保财险新疆昌吉分公司销售类劳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4-12-13
招标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
1、招标条件:
受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的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人保财险新疆昌吉分公司销售类劳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采购需求: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保障劳务外包服务的延续性,拟对2025年公司资料收集、保险驻店、续保团队等综合性劳务服务,选择两家供应商提供服务内容,一家供应商提供占比70%的劳务服务;另一家供应商提供占比30%的劳务服务。具体内容如下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销售类包括资料收集、保险驻店、线上服务等服务人员179人。
项目总预算: 94.512万元/年。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项目地点:昌吉分公司范围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按招标人要求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承诺书);
(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附承诺书);
(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中国人保集团高管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且未与中国人保集团产生经济纠纷,未被中国人保集团列入采购禁入名单(附承诺书);
(5)投标人与人保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人保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人保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人保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附承诺书);
(6)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同类项目实施案例,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协议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协议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
2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上午10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
报名时需同时递交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一式两份(逐页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费:500元/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