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采购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河南 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招标编号:



2024年12月份报名: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采购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 2024-12-13 

招标人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XDC-2024-1213 

项目名称: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采购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元/年

最高限价:900000元/年

采购需求: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采购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携相关证件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点00分前(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①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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