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聘用项管专家)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吉林 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12月最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聘用项管专家)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 2024-12-17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JLWS-2024ZB-018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聘用项管专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万元;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工作。
服务期:2025年01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承揽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应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设计、施工、监理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的一项或多项资质;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类证书或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失信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下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下同):2024年12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