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发布: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运营项目
地区:吉林 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 招标编号: |
招标信息发布: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运营项目
吉林省 2024-12-27
招标人长春城投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运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标段编号、标段号、标段项目名称、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服务标准:
标段编号 标段号 标段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 质量标准/服务标准
JLZSZB24-167 一标段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运营项目-废液处置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污水处理规模15万吨/天,对生产运行过程中实验室废液(实验室废液和在线监测设备废液)、废机油进行运输并处置(详见招标文件) 优质服务
JLZSZB24-168 二标段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运营项目-化验检测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位于长春市伊通河水系区域内,处理规模15万吨/天,对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运营项目进行水质、污泥、噪声、废气等化验检测(详见招标文件)
JLZSZB24-169 三标段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运营项目-劳务外包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位于长春市伊通河水系区域内,处理规模15万吨/天,运营期间需要一家劳务外包单位进行生产运行及管理、设备设施养护、运行操作与巡检、后勤服务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JLZSZB24-170 四标段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运营项目-污泥及栅渣运输工程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位于长春市伊通河水系区域内,处理规模15万吨/天,运营期间对生产运行中产生的污泥及栅渣进行运输(详见招标文件)
JLZSZB24-171 五标段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运营项目-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位于长春市伊通河水系区域内,处理规模15万吨/天,运营期间对进水和出水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详见招标文件)
JLZSZB24-172 六标段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运营项目-药剂采购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位于长春市伊通河水系区域内,处理规模15万吨/天,对东南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运营项目进行药剂采购,采购内容为:次氯酸钠、柠檬酸、乙酸钠、聚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三氯化铁、生石灰、高效除磷剂、复合碳源、草酸等。(详见招标文件)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2.2 服务期限:自下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年;
2.3 项目地点:长春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一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 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省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CMA附表中应包含本次招标范围中的检测项目,检测须满足《吉林省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的人员不少于3人;投标人拟投入的仪器设备至少包括双光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两台、气相色谱仪器三台、ICP-MS仪器一台、GC-MS仪器一台等仪器设备或同等设备;
投标人须具备3台及以上自有车辆进行采样工作。
3.1.3 三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 四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拟投入的工作人员不少于8人;运输车辆不少于8辆,污泥运输车辆应符合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防溢、撒措施;车辆须有专用的收集废水装置,不得有渗滤液在运输过程中撒漏;运输车辆尺寸必须能够进入污泥及栅渣装卸场地内。
3.1.6 五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实验仪器设备、资金、实验室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拟投入的运维工作人员具有1名及以上运行工证书;并常年提供2至3台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备用机(COD、氨氮、总磷、总氮、PH)。
3.1.7 六标段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制造商或代理商),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 投标人近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
3.3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21.2022.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当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的,投标文件内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本项目各标段不允许兼投,若出现同一投标人对本项目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同时进行投标的,所投标段均做无效投标处理。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方式:购买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3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300元;二标段:800元;三标段:1000元;四、五、六标段: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4每标段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16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规定递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每标段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