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1月份新项目发布:贰拾贰度文旅创意产业园楼体加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地区:吉林 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招标编号:

1月份新项目发布:贰拾贰度文旅创意产业园楼体加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5-01-03

招标人吉林省吉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贰拾贰度文旅创意产业园楼体加固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吉林省吉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贰拾贰度文旅创意产业园楼体加固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BCZB20250101

2.3 项目规模:项目规模本次改造为长春春铁家园综合楼A区裙房部分,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地上三层,建筑面积约19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6000平方米,A区上有1号,2号楼,为框支剪力墙结构,一共24层,需整体计算后,考虑裙房的加固方案。本次仅是结构加固设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设计部分:根据业主提供的装修方案,进行结构方案设计、结构加固施工图设计、配合并指导施工全过程等;施工部分:工程总承包施工工作内容为设计施工图纸涉及到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2.6设计周期、施工工期:

(1)设计周期:自中标之日起4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并提供全部合格的设计成果;

(2)施工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完成。

2.7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①②条件:

(1)①设计部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部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须拟派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拟派出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高级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在籍在册人员,具有在本单位2024年-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单位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为牵头单位人员)

3.3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第二年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投标文件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承诺书。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等事宜应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5)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计联合体牵头费;

(6)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有一项(含一项)以上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法定休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本项目采用电子邮箱获取文件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将下列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在邮件中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中,潜在投标人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相应证书及社保;

(6)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24日13时00分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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