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1月份新项目发布:陆良县第一中学学生食堂、超市等一体化承包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地区:云南 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招标编号:




1月份新项目发布:陆良县第一中学学生食堂、超市等一体化承包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云南省 2025-01-03

招标人陆良县第一中学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001-768号

项目名称:陆良县第一中学学生食堂、超市等一体化承包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00万元/年

采购内容:为陆良县第一中学学生食堂采购一家餐饮管理企业作为食堂的服务承包单位,提供2987人就餐,负责承担学校保安服务费和绿化管理费的支付,以及食堂水电费、设施设备维修及改造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保有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制定考核标准的权利,如成交供应商未达到考核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且其相应风险及损失,采购人不予以承担。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该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约定的相关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1.7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投标人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办理。

售价:1000.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以纸质投标文件形式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6日15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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