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公告

1月份新项目发布:拉萨市城市照明亮化工程(二期)施工图审查

地区:西藏 类型: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03日 招标编号:

1月份新项目发布:拉萨市城市照明亮化工程(二期)施工图审查 

 西藏自治区 2025-01-03

招标人拉萨市城市管理局

一、比选范围

1.1拉萨市城市照明亮化工程(二期)施工图审查,委托人有权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工作内容进行调整。

1.2 比选申请人应在接到比选人通知后按比选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1.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二、资金来源

2.1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

三、项目概述

3.1 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3.2 服务内容:按业主要求完成拉萨市城市照明亮化工程(二期)的施工图审查,出具审查报告(审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内容)与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

3.3 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3.4 质量要求:合格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书,机构类别:二类(含)以上;审查业务范围包含:市政公用工程等,且证书合格、有效。

4.2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4.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5 信誉要求:依法限制市场行为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4.6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比选文件获取

1、符合公告要求、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请于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08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报名,获取参与资格。报名时需带以下资料:

(1)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收原件;

(2)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

(3)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验原件收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的复印件。

  (4)资格要求的证书复印件;

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1 月 13 日 10  时 30分(北京时间)。

2、比选文件须当面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比选人不接受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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