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制作

关于→孤山镇泰孚杂色蛤初加工项目-设备采购

地区:辽宁 类型:标书制作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招标编号:


关于→孤山镇泰孚杂色蛤初加工项目-设备采购 

辽宁省 2024-12-05

招标人辽宁泰孚实业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ZC2024012002

项目名称:孤山镇泰孚杂色蛤初加工项目-设备采购

              001包:孤山镇泰孚杂色蛤初加工项目-设备采购(车辆采购)

              002包:孤山镇泰孚杂色蛤初加工项目-设备采购(x光射线异物检测机采购)

       003包:孤山镇泰孚杂色蛤初加工项目-设备采购(蛤蜊处理机器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1包:4,458,000.00元

           002包:4,180,000.00元

           003包:4,355,250.00元

最高限价:

           001包:4,458,000.00元

           002包:4,180,000.00元

           003包:4,355,250.00元

采购需求:孤山镇泰孚杂色蛤初加工项目-设备采购(具体详见货物需求)

交货时间:供货期至2025年5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2月6日至 2024年12月12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元/包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获取文件需提供: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复印件2份加盖公章。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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