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制作

关于→周年庆典活动策划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广东 类型:标书制作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招标编号:

关于→周年庆典活动策划执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 2024-12-05 

招标人惠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周年庆典活动策划执行项目

项目编号:ZDYCHZ2024-0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预算金额:9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单位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服务 周年庆典活动策划执行项目 1 详见采购文件 96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2月19日至24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财库〔2022〕3号文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项目属性:服务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9时30分(2024年12月16日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设立不满三年的从设立之日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5.关于分公司或支公司投标:分公司或支公司作为投标人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唯一的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或支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6.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关于我们 相关证书 企业文化 诚聘代理 广告服务 法律声明 加入我们 联系我们 标书代写
国信采招(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曹各庄路34号院1号楼6层 备案号:京ICP备20230263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