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桦甸市森林消防大队副食品采购定点选定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地区:吉林 类型:标书制作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0日 | 招标编号: |
关于→桦甸市森林消防大队副食品采购定点选定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吉林省 2024-12-10
招标人吉林市森林消防支队
1、招标条件
桦甸市森林消防大队副食品采购定点选定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吉林市森林消防支队,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预算,且已落实,现对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编号:JLZN2024057;
2.2 项目名称:桦甸市森林消防大队副食品采购定点选定采购项目;
2.3服务需求: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地点、重量、质量等为采购人提供相关副食品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采购预算:人民币100万元;
2.5最高限价:不得超过市场价格的95%,采购人不接受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2.6资金来源:中央财政预算;
2.7 服务周期:1年(具体日期按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8 服务地点:桦甸市集厂子新农村桦甸市森林消防大队;
2.9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2.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
2.11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1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3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投标人应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5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3.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的投标单位,拒绝其参与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发售及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0日-2024年12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信誉良好承诺书、《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标书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汇款时标注项目名称),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开启时间:
6.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需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