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书制作

关于→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提标改造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云南 类型:标书制作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招标编号:

关于→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提标改造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省 2024-12-10 

招标人玉溪市江川区水泽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提标改造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云南水泽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2024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玉溪市江川区水泽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提标改造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2.2建设地点:江川区西片区污水厂、九溪污水厂内

2.3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方式:本项目涉及2个污水处理厂的提升改造项目,其中:

①江川区九溪污水厂提升改造,本项目生化系统经低氧倍增AO工艺改造后,恢复原设计处理规模2000吨/天,并确保出水达到一级A的排放标准。

②江川西片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本项目生化系统低氧倍增AO工艺包节能降耗及协同增效改后,设计处理规模1.0万吨/天,并确保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一级标准A的排放标准。

③本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设备专业内容的管线、设备系统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验收、维保等,全部货物项目建设现场交货,货物安装调试完毕,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所需的各部门检验程序和整体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方,并进行后续维保服务。

注:设备清单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753万元,项目建安费2960万元(其中设备费约1680万元)、项目建设其他费422万元、项目预备费371万元。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工程总承包,包含本项目达到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和发包人要求的勘察、设计(包含施工图设计和初步设计)、采购、施工内容,即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担工程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1)勘察部分:完成地形勘测、勘察、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根据工程建筑物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最终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勘察(勘测)缺陷责任等,保证勘察成果文件通过审查。

(2)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工作范围以发包人要求及合同签订为准。

(3)施工:根据业主方要求,分阶段、分步骤完成本项目通过审图合格的提标改造施工图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

(4)设备采购及安装:完成本项目通过审图合格的工艺提标改造设计图纸的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调试、运营维护。所提供设备须与招标人现行使用设备及组网进行兼容传输。

2.6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勘察、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提供设计成果文件;采购及施工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采购安装和土建施工,并通过项目竣工验收。

2.7质量要求: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勘察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所有勘察成果文件均必须满足审批及审查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中的各阶段设计深度要求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和云南省相关规定,且对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颁布的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并保证各专项工程验收通过,并确保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一级标准A的排放标准;

(4)总承包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19年12月23日)、《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FIDIC合同银皮书及国家、省、市现行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

2.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发包方式: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

3.2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排水)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

①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声明函);

②同时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含三级).

3.3业绩要求:

(1)勘察设计业绩: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类似勘察设计业绩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类似业绩。

(2)施工业绩: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个1个类似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类似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证明类似业绩规模的,应提供业主证明或者竣工证明材料以证明业绩符合要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设计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施工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3.5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环保工程或市政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须有社保部门盖章);

(1)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限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或市政工程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自行承诺),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须有社保部门盖章);

(2)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持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市政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工程师职称(含高级),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须有社保部门盖章);

(3)勘察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岩土勘察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含中级),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须有社保部门盖章)。

3.6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含中级);专职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须有社保部门盖章。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3.8省外企业要求: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的规定执行。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成员需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及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附于投标文件中;

(2)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各自在联合体中承担工作范围及义务认定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2 月 10 日至2024年 12 月 16 日,每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委托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2其他要求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20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12 月 31 日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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