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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设备租赁项目

地区:吉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20日 招标编号:

2024年度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设备租赁项目 

招标人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LHGC-CC-FWZB03-2024040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设备租赁项目,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度设备租赁项目。

2.2招标内容:一标段完成民用工程、隐患整改、危险作业、热力工程、基建工程等设备租赁服务;二标段完成非民用工程、市政、定向钻工程、带气封堵等设备租赁服务。

2.3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预算金额:一标段2999846元;二标段2999865元。

2.6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实际结算金额达到每个标段预算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投标单位拟派出的包括被授权人应提供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或提供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人员信息记录表。

    3.7投标人均可向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请将以下申请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邮箱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申请成功后填写报名表将招标文件费存入,将申请表和存款回执发送至代理邮箱,邮箱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邮箱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体现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的投标人,所传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公示页截图内容须准确无误,并按照“4.1项”要求资料的序号顺序排序后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

4.2如投标人申请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段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24年06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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