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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南四环控制中心一卡通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吉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26日 招标编号:

2024年度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南四环控制中心一卡通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4-01-26

招标人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南四环控制中心一卡通系统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23-1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南四环控制中心一卡通系统维保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南四环控制中心一卡通系统维保项目。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 项目概况:2015年6月29日,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正式发行轨道交通“一卡通”票卡,成为国内首家按照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交通IC卡技术规范》JT/T978-2015标准发行的城市公共交通IC卡的单位。

2015至2022年经过4期工程建设,长春轨道交通一卡通系统已建成功能完善、服务便捷、具备省市级清分清算能力的交通一卡通系统,具备一卡通发卡、售卡、充值、刷卡消费、客服服务、收单业务管理、运营管理及互联互通跨省市清分结算功能。截至目前已累计发行轨道交通一卡通票卡130万余张,实现与全国400多个城市互联互通刷卡乘车。

2021年在长春市城市通卡公司整合中,长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保留的的发卡机构,未来长春轨道交通一卡通系统将以实现长春市票卡统一、数据归集、优惠共享、协同发展的目标,不断提升改进设备系统,以更好的状态服务春城百姓。

2.4招标范围:一卡通系统维保项目服务范围包括长春市轨道交通一卡通系统各生产系统的日常维护,数据库系统、网络设备、服务器设备、存储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的定期巡检,系统功能优化与完善,系统故障维修、应急抢修及相关的临时任务。

为确保一卡通系统的基础架构正常运行,提前发现存在的隐患,按季或重大节假日前安排进行全面的系统巡检。系统巡检包括硬件、网络、中间件、数据库、系统应用。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为36个月,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 日起,至2027 年 2 月 28 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6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CMMI等级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国内交通一卡通系统集成或维护项目经验,近三年(2021年至今)具有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的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21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一项国内交通一卡通系统的类似相关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5人员配置要求:投标方应提针对本项目设立专门的维保服务团队,至少配备4-6名人员,提供(7*24小时,含节假日)有效的支持服务。

3.6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2月01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企业近年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5)法人授权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7)拟投入的维保服务团队名单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提供团队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

(8)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公章1份(截图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

(9)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本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打印页加盖公章1份及无行贿犯罪承诺函1份(网页打印页显示查询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的期间,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0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1.5万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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