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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某单位项目A机械车位工程--招标公告

地区:河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04日 招标编号:

2024年度洛阳某单位项目A机械车位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省 2024-06-04 

招标人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洛阳某单位项目A机械车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某单位项目A机械车位工程。

2、项目编号:XSZB(2024)027号。

3、项目地点:洛阳市区。

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企业自筹,100%。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6、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洛阳某单位项目A机械车位工程,主要采购内容为升降横移类机械停车设备采购(双层机械车位21座,每座可停放车辆5辆;三层下沉式机械车位20座,每座可停放车辆8辆,容量共计265辆)。建设充电桩55个,其中机械车位充电桩43个,普通车位充电桩12个,额定功率7kw。包含设备的设计、生产制造、运输、装卸、安装、保护、调试及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特检院首次验收费用、车位诱导系统建设、反向寻车系统建设等,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完成4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45日历天。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

9、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10、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662.5万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委托书,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投标、所投品牌设备制造商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含安装、修理、改造)。(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业绩合同须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含安装、修理、改造),或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型为机械式停车设备,含安装、修理、改造);(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1份,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对以下证明材料加以核实,若发现虚假、瞒报现象,则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顺延至第二候选人中标: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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