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理财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验证与评价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地区:北京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6月13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中邮理财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验证与评价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就中邮理财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验证与评价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采购编号:24ZBXM060-0136
2. 项目名称:中邮理财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验证与评价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3. 采购内容:中邮理财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验证与评价审计服务,服务期限为4个月。
4. 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4.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4.1.1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应答。
4.1.3 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1.5本次磋商不接受代理商。
4.1.6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应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4.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4.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3.磋商对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4.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4.2.6.磋商对象与中邮理财或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4.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4.3磋商对象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4.4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4.4.1磋商对象应至少提供1个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为金融机构开展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指:与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验证与评价相关的审计、咨询等服务项目,下同)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页),未提供合同复印件视为无效案例。
4.5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 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8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款请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帐户,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无需现场报名)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3] 磋商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
[4] 税务信息表(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扫描件和可编辑的电子版如word或excel)
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4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6 联系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磋商对象承担。
[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如已三证合一则提供以前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即可。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将在收到上述材料并审核无误后的1日内,将磋商文件的电子版发送至磋商对象指定的电子邮箱中,如需邮寄纸质文件,请与采购代理负责人联系。
6. 磋商文件的澄清
磋商对象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4年6月19日12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采购人召开竞争性磋商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