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开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外包项目
地区:北京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1月08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长春城开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外包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ZB2024-0105
2.项目名称:长春城开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外包项目。
3.预算金额:4570293.28元(采购预算金额参考上年度工资测算,如与实际发生差额以实际为准)。
4.最高限价: 4570293.28元。
5.采购需求:需服务台客服3人、中控员9人、中控班长3人、厨师3人、帮厨2人、服务台项目经理1人、中控室项目经理1人、工程项目人员32人。共54人。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2年,合同为一年一签,总合同期限不得超过3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2.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2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2.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服务业绩。
2.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投标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反失信企业(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三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6投标人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代理邮箱,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逾期不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高黎(13581595570)
邮箱: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