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共交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集团财务部资产评估公司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北京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1月08日 | 招标编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长春公共交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集团财务部资产评估公司选定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经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ZJGJ-23ZFFW0111
项目名称:长春公共交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集团财务部资产评估公司选定项目
采购需求:选定一家供应商,完成长春公共交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单项资产评估、整体评估、无形资产评估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以实际发生为准)
服务地点:长春市
服务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并在场地、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处理解决突发应急事件和服务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当年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申请人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确认参加投标者,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同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注: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将另行组织招标流程。
1.营业执照;
2.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时间:2024年1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高黎(13581595570)
邮箱: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