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惠州市第一中学南湖校区精品录播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地区:广东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2月20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惠州市第一中学南湖校区精品录播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 2024-02-20
招标人
惠州市第一中学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第一中学南湖校区精品录播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TQCG2400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7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第一中学南湖校区精品录播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2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惠州市第一中学南湖校区精品录播系统采购项目 1.00
(项) 详见第二章 270000.00 否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完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惠州市第一中学南湖校区精品录播系统采购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开标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2月21日至2024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五、公告期限: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投标参加本项目报名的,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1)《领购文件登记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则须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惠州市第一中学南湖校区精品录播系统采购项目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每页加盖公章。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