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交通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项目
地区:宁夏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 | 招标编号: |
最新发布:灵武市交通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 2024-07-08
招标人
灵武市交通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GJCG-2024008
项目名称:灵武市交通有限公司网络安全等级测评项目
预算金额(元):6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时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培训方面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代表参加的竞标单位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3.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资格承诺函》) ; 以上承诺函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4.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5.5.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6.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5.7.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8.投标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网络安全测评相关许可业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将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信用中国查询记录证明等资格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
2.提交报名资料后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7月29日上午09:00整(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