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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河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08日 招标编号:

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1.1服务地点:商丘市睢阳区;

1.2项目编号:SQYH2024001号;

1.3采购范围及内容: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1.4服务期限:一年;

1.5采购控制价:612000元;

1.6标包划分:一个;

1.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2022年度完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当年算起);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6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若符合免征条件等其他情况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说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2供应商须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3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文件中(注:由于“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供应商企业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供应商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文件中)。

2.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3.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材料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磋商时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3.2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2419日至202411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

3.3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信息及磋商时间:

4.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4119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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