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职业技术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工作人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宁夏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隆德县职业技术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工作人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R-24-18
项目名称:隆德县职业技术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工作人员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6.16万元
最高限价:46.16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
隆德县职业技术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及工作人员服务项目 1 详见招标文件 46.16万元(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本次年预算金额为46.16万元)
服务期限: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4)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记录:
4.1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5.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6.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个人相关信用记录或承诺函)
注:以上内容为资格审查项,须按要求提供于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并保证清晰可见,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7 月 23日至 2024 年 7 月29 日
方式: (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提供相关资料清晰扫描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10时00分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31日10时00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方式:须按照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加盖公章报名。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