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津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
地区:天津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1月08日 | 招标编号: |
(招标编号:JBZB-202401-0025)
受津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的委托,就津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一、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津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津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保安服务相关的全部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周期: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满足招标人服务要求。
二、资金来源: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副本且在有效期内。
3.2、具有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非河北注册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到河北省公安机关进行备案,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备案承诺书;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并与之相应的财务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3 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保安服务的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
3.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服务人员的社会统筹保险明细及缴费清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或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提取类似的相关证明材料;
3.7企业信用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 商务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 285 号)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出现存在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的,将按照废标处理;
3.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9投标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日期
1、公告发布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5日(北京时间)。
2、领取截止日期:2024年 01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
五、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的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代理公司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售价:800 元/本(现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4年01月16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高黎(13581595570)
邮箱: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