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秀镇新村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海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 | 招标编号: |
(公告)海秀镇新村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海南省 2024-09-12
招标人
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新村村民委员会
1 招标条件
受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新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对海秀镇新村综合楼建设项目所需的施工组织公开招标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标要求的投标人进行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2 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新建1栋框架结构、无地下室、地上三层的综合楼。建筑总面积为2716.44平方米,建筑总基底面积为1034.50平方米,建筑高度11.85米。主要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等专业;具体详见设计图纸。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招标控制价:6904660.1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须提供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登录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填报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打印生成诚信档案手册(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3.4“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 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9 月 12 日至2024年 9 月 20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 (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购买人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10 月 08日15时00 分(具体时间)(或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