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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部分(17站)站内广告经营权转让招标公告

地区:吉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23日 招标编号:

(公告)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部分(17站)站内广告经营权转让招标公告 

商业服务 吉林省 2024-09-23 

招标人

长春市轻铁广告有限公司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部分(17站)站内广告经营权转让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ZB2024-668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部分(17站)站内广告经营权转让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轻铁广告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选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长春轨道交通6号线西起双丰站,东至长影世纪城站。长春轨道交通6号线正线起点位于双丰,途经长春西站、欧亚卖场、南溪湿地公园、吉林省博物院、长影世纪城,是线网中的中运量级辅助线,线路呈东西走向,终点位于长影世纪城。途经绿园区、汽开区、朝阳区、高新区、南关区、净月区。6号线线路全长29.57公里,全部为地下线,共设车站22座(全部为地下站)。

2.2、招标范围:双丰站-长影世纪城站(不包括支农大街站、欧亚卖场站、百花园站、兰桡湖公园站、轨道集团站)地铁车站站厅区全部广告牌、轨行区全部广告牌;地铁屏蔽门贴、扶梯牌、墙贴、梯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3、广告经营权出让的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须具有广告经营项目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需能够满足本次招标的服务企业。

3.2、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2023年(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及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024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行为的,无拖欠广告费等不良记录的,无违法经营引起诉讼的(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胜诉的除外。)

3.5、(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办理;办理时请将以下资料(如下),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放到一个文件里(PDF或word),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并在邮件的备注中标注以下内容:①项目名称、②项目编号、③联系人、④联系电话⑤电子邮箱,未注明以上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无效;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邮件后,将“投标人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投标人邮箱,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的标志以收到代理机构招标文件为准。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业绩证明材料一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10月17日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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