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竞争性磋商公示
地区:河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安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竞争性磋商公示
安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竞争性磋商公示
受安阳市档案馆委托,就安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磋商项目名称:安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
1.2. 磋商编号:TOPAY-2024-06
1.3.磋商方式:竞争性磋商
1.4.磋商项目基本概况:
序号 名称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1 安阳市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 主要包含:完成馆藏纸质档案的数字化扫描、质检、挂接工作,实现档案信息化,实现档案管理系统可查阅功能。 页 120万
1.5.磋商预算:315000元整
1.6. 磋商项目需求:(技术要求主要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采购标的的功能和质量要求)
档案资料整理规范,数字化加工(扫描)字迹清晰,文件无缺损。
档案目录编排合理,条理清晰。
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符合市档案馆验收标准合格要求,能够顺利通过市档案馆验收,达到市档案馆进馆要求。
档案数字化加工内容统一保存在档案管理数字化加工软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或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1、22、23任一年度)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描述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河南省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主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四个查询信息打印页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息打印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 ”、“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2024年10月18日—2024年10月24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携带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企业资质加盖公章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9日10时00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