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子营街道文化惠民演出系列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云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17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阿子营街道文化惠民演出系列活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XH-2024-1001
项目名称:阿子营街道文化惠民演出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数量
阿子营街道文化惠民演出系列活动采购项目 大型文化惠民演出系列活动:2场(盘龙区阿子营苗族文化艺术节,阿子营农耕文化艺术节) 合计:11场
中型文化惠民演出系列活动2场(七一建党节,十一国庆节)
小型文化惠民演出系列活动:7场(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
项目实施地点:阿子营街道辖区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包段划分:一个包段。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
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需提供: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文件售价:600元,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磋商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四、响应文件提交
递交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点00分--14点30分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