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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桥隧定期检查、结构变形监测项目(2024年-2026年)招标公告

地区:吉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8日 招标编号:

(公告)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桥隧定期检查、结构变形监测项目(2024年-2026年)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4-10-18 

招标人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桥隧定期检查、结构变形监测项目(2024年-2026年)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HYZB-2024-1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桥隧定期检查、结构变形监测项目(2024年-2026年)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桥隧定期检查、结构变形监测项目(2024年-2026年)。

2.2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3项目概况:长春市轨道交通1号线高架桥:0.38km;上行隧道:17.72km,下行隧道:17.72km;上行延长线:0.1km,下行延长线:0.1km。隧道结构形式包含明挖、暗挖、盾构。北环城路与8号线换乘,长春站北与4号线换乘,长春站与3号线东延线换乘,解放大路站与2号线换乘,卫星广场站与3号线换乘。

长春市轨道交通2号线上行隧道24.862km,下行隧道24.862km。联络线长0.39km。隧道结构形式包含明挖、暗挖、盾构。吉林大路站与4号线换乘,解放大路站与1号线换乘,解放桥站与3号线换乘。

长春市轨道交通3号线:全长33.833km。高架桥:11.042km。隧道(含框构及U型槽双洞隧道合计长度):11.766km。隧道结构型式包含明挖、暗挖、盾构。地面线:16.908km。伪皇宫站与现有4号线换乘,长春站与现有1号线换乘,职业学院站与4号线换乘,解放桥站与2号线换乘,卫星广场站与1号线换乘。

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全长:15.541km。高架桥:13km。隧道(含框构及U型槽双洞隧道合计长度):5.082km。伪满皇宫站与现有3号线东延线换乘,长春站北站与现有1号线换乘,职业学院站与3号线换乘,吉林大路站与2号线换乘。

长春市轨道交通8号线高架桥:13.2km。涵洞:0.1km。高架段为连续梁、简支梁,北环城路站与1号线换乘。

2.4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024年对长春市轨道交通1、3、4、8号线桥梁定期检查一次;

(2)2025年、2026年对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伊通河斜拉桥、西道口系杆拱桥、湖西路系杆拱桥及吉林大路系杆拱桥索力检测,每年检测一次,共计检测两次;

(3)2024年、2025年、2026年对长春市轨道交通4号线吉林大路系杆拱桥索力检测,每年检测一次,共计检测三次;

(4)2024年、2025年2026年分别对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号线隧道定期检查一次,共计定期检查三次;

(5)2024年对长春市轨道交通3、4号线桥隧监测一次,2025年对长春市轨道交通1、2、8号线桥隧监测一次。

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5 服务期:2024年11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6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方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检测资格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证书中认证范围具有相应的桥梁、隧道检测项目;并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

(2)投标人监测资格能力要求: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投标方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桥梁专业或桥梁隧道专业)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桥梁隧道专业),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相关项目管理经验,且未担任其他在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1个及以上类似检测和监测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类似相关业绩包含桥梁、隧道监测/定期检测等类似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3.6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与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上午9时0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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