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银行上海分行职工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上海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24日 |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江苏银行上海分行职工食堂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市 2024-10-24
招标人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受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江苏银行上海分行职工食堂外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银行上海分行职工食堂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FUTC-2024-B135
二、 项目内容
江苏银行上海分行职工食堂外包。
采购预算:164955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财务核算规范(提供最近一个财务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和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未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法定代表人(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2.特定要求:
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说明:投标人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响应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相关承诺函可集中单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24年10月24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 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2)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交(1)有效营业执照和以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列其他所有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将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一次性盖章扫描后(汇总为一份 PDF格式的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4)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公对公转账形式,转账时需注明项目编号、用途并将汇款凭证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注:
1)对于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我们不承诺其满足了投标人资格要求,最终评判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下午13:30分。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现场递交文件需由投标人派授权代理人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