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2025-2026年烟草虫害防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天津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2025-2026年烟草虫害防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2025-2026年烟草虫害防治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的委托对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2025-2026年烟草虫害防治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竞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2025-2026年烟草虫害防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615-244324090692
预算金额:360万元(含税)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360万元(含税)
项目期限:有效期为2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2025-2026年烟草虫害防治服务项目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虫害防治服务要提出有效措施和有效的过程控制办法确保车间虫情控制在较低的水平。2、确保生产车间(一、二车间)月度平均每诱捕器新增烟草甲虫不超过0.1头(每半年计算一次)。3、确保一、二车间单个诱捕器不出现连续两周每周增加量超过3头。4、确保成品卷烟在出厂20天内不发生虫害质量问题。5、生产车间每年进行不多于两次的全面化学杀虫,每次化学杀虫后两周内,杀虫覆盖的全部区域累计新增甲虫不多于20头。
(3)拟中标人数量:1家
注1:投标人对所有规格货物都必须提供完整报价,否则将导致该投标被否决。
二、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截至开标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截至开标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
7.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及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8.在未被列入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本单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限内的供应商;
9.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01日每天(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RMB500.00),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有意向的投标人需提交的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资料:
1.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 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5. 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或指定处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不得参加投标。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2. 定于2024年1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伍佰元人民币(RMB 500.00元),售后不退;未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不具备本项目的参与资格。
(1)现场报名:携带报名资料现场登记报名。
(2)网上报名:
①公对公电汇标书款,备注注明“0615-244324090692项目标书款”。报名确认时间以电汇到账时间为准,如到账时间超过报名时间期限,则报名不成功。
②将报名资料的原件扫描件、电汇底单、可编辑形式的报名信息(报名单位名称、单位地址、联系人、手机号、电子邮箱、纳税人识别号)发送至邮箱后致电项目负责人,资料发送齐全并经确认后报名成功。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