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伊金霍洛农商银行委托代理清收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内蒙古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3月06日 | 招标编号: |
关于伊金霍洛农商银行委托代理清收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 2024-03-06
招标人
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伊金霍洛农商银行委托代理清收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TYJS -FWZB-2024-108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需求 服务期 采购预算(元)
1 伊金霍洛农商银行委托代理清收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24个月 一、现金清收手续费按照贷款发放时间,区别表内外管理方式分别给予清收本金和利息不同的计付标准,具体为:
(1)凡收回2018年底(含2018年)前到期的不良贷款,表内按收回本金的10%、正常利息的18%、罚息复利的72%计付手续费,表外按收回本金的12%、正常利息的24%、罚息复利的96%计付手续费。
(2)凡收回2019年-2021年底前(含2021年)到期的不良贷款,表内按收回本金的8%、正常利息的12%、罚息复利的48%计付手续费,表外按收回本金的10%、正常利息的18%、罚息复利的72%计付手续费。
(3)凡收回2022年(含2022年)以后到期的不良贷款,不区分表内外管理方式,均按照收回本金的5%、正常利息的6%、罚息复利的24%计付手续费。
二.凡招标人同意查封除抵押资产外有实际价值的实物资产且查封状态首轮查封,按照查封价值向第三方公司支付手续费,查封实物资产价值在20万-50万元(含),每户贷款支付6000元手续费,查封实物资产价值在50万-500万元(含),每户贷款支付24000元手续费,查封实物资产价值在500万-1000万元(含),每户贷款支付36000元手续费,查封实物资产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每户贷款支付60000元手续费。实物资产价值由我行与第三方公司通过市场询价共同确定,作为计付手续费计价依据。
三、招标人同意接收的抵债资产(含无形资产和有价证券)的手续费,按照实际收回的入账数额,执行上述现金清收手续费计付标准,给付相应现金价值的实物资产(实际收回入账数额是指清收公司代理收回入账数额扣除诉讼费、执行费、鉴定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仲裁费等相关费用后实际用于偿还贷款本金或利息的入账数额)。若清收公司查封后接收实物资产,如已按照采购预算第二条计提了手续费用,则应与本条按孰高原则轧差计提,不重复计提手续费。招标人委托前已经查封的资产并向清收公司委托清收的,后续将已查封资产形成的抵债资产,按照本条标准减半计付手续费(招标人同意接收的抵债资产为招标人向清收公司委托后,清收公司通过自身努力查找或查封的资产)。
四.凡协助招标人进行不良贷款重组(含借新还旧、续贷),重组部分不计手续费,只针对现金收回的本金和利息执行上述现金清收手续费计付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为专业提供不良贷款清收的公司,经营范围涵盖业务内容。具有丰富的欠款催收管理经验。
2).投标单位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完善,在催收过程中,需在法律允许和不违反社会公德的范围内进行,需要遵守内蒙古伊金霍洛农村商业银行的相关制度要求,并能够确保数据安全和客户资料保密。
3).投标人如若中标则不得将委托清收资产包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如若发现投标人出现转让标的的行为,招标人将直接终止合同,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或履约保证金,如有) 并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赔偿招标人相应损失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时间:2024年3月6日至2024年03月13日,上午 8:30-11:30 时,下午2:30-5:30时(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所提交的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的售价为7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3月27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7日9时30分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