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厨师团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福建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10月25日 | 招标编号: |
项目报名中: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厨师团队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 2024-10-25
招标人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ZFCG2402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厨师团队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62.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 服务名称 服务期限
(年) 简要
服务要求 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 国家税务总局莆田市涵江区税务局机关食堂厨师团队服务项目 1(年)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620000.00 免收保证金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无。环境标志产品:无。信息安全产品: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包1)。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6日至2024年11月01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及微信购买,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供应商须将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至电子信箱。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6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E-mail:zhaobiaogaol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