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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物流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地区:江苏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招标编号:

有关20242025-2026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物流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江苏省 2024-10-29 

招标人

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

一、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2025-2026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物流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服务期间:暂定两年,2年(自2025年1月1日零时起到2026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在合同服务期限满且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即终止本合同。

3、项目地点: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物流中心(如发生服务地点变更一切按甲方要求执行。)

4、项目概况:江苏省烟草公司盐城市公司物流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包括卫生保洁、治安保卫(含秩序维护、消防控制室值班以及监控室值班)、水电维护、行政办公勤杂服务、绿化养护、外墙清洗、池塘维护、楼顶屋面室内外管道及化粪池疏通、清理等相关服务内容,具体的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5、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要求,并通过招标人考核。

6、项目规模:最高限价为383.71万元/24个月,其中保安服务限价为299.95万元,保洁服务限价为69.36万元,绿化服务限价为14.4万元。

二、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企业经营范围及要求: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2、项目经理、消防值班及电工人员要求:

2.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时需提供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前近1个月在本单位由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

2.2投标人派遣的消防值班员不少于8人,且消防值班员须具有四级(中级技能)及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或四级(中级工)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投标时须提供至少8份证书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3投标人派遣的电工必须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高压和低压)(投标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高压和低压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信誉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同时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2 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3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 招标人拒绝接受被招标人列入“负面清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5 投标人需提供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2020年7月28日以来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的证明,提供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对供应商在参加烟草采购活动中,向干部职工行贿的,依据制度规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禁止参加新采购项目。②对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新采购项目。③对被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在供供应商,可以采取警示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整改,并根据合同约定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处理措施。④在相关案件查办时,供应商应配合监委提供证据、作证,如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况,我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措施。⑤签订采购合同时,同时签订廉洁合同,约定双方廉洁方面的权利义务及相应责任。

凡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视为完全知晓且理解以上告知内容。

5、拟任项目经理中标后除因不可抗拒因素外,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否则作违约处理。

6、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联合体和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元)。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本票或转账方式,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汇票、本票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以款项实际到账日期为准。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账号完全一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本票、汇票、银行转账回单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转入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有效期满后30 个日历天内退还(违约、考核扣款除外)。

3、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可组织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一经发现中标人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不良行为列入招标人“负面清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5日。

2、获取方式: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9:00 时;

2、未按招标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zhaobiaogao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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