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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润花园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山东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2日 招标编号:

星润花园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1-11 

招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HF-2024004;

项目名称:星润花园建筑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5元/车次(含铲车装车费、自卸货车运输费、卸垃圾费等全部费用),年预算:954918.6元;

最高限价:305元/车次(含铲车装车费、自卸货车运输费、卸垃圾费等全部费用);

采购需求:星润花园小区内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道路运输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7.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8.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12日至 2024年0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投标人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

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包括联系电话及邮箱)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以上证件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会在24小时内(自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收到报名材料时间开始计算)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PDF格式并且内容清晰可辨)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3.售价:300元(不接受个人名义付款,付款方式后附)。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3041093518

邮箱: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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