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能源项目储能设备抽样检验服务招标公告
地区:新疆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11月05日 | 招标编号: |
最新招标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能源项目储能设备抽样检验服务招标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024-11-05
招标人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能源项目储能设备抽样检验服务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能源项目储能设备抽样检验服务。
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包括但不限于:立新能源奇台县12.5万千瓦储能+50万千瓦(风光同场)新能源项目、立新能源若羌县16万千瓦64万千瓦时共享储能项目、立新能源达坂城50万千瓦风电项目、新疆能源立新木垒50万千瓦风电项目、新疆立新能源三塘湖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储能规模+80万千瓦风电项目等5个项目的储能设备电池单体、电池模块、电池簇和电池管理系统抽样检验,分别做外观、尺寸和质量检验、电性能试验、环境适应性试验及安全性能试验,根据现场的实际进度协商完成所有抽样检验并提交检测报告。
4.计划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生效,招标人下发书面通知后45日内完成合同服务内容。(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备有效的开展储能设备抽样检验服务能力,在服务实施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问题;
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
4.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办法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认证)或检测检验机构认定证书(CMA认证)(检测能力范围需包含储能系统或电池检测);
5.投标人业绩:具有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履约完成时间为准)至少5项储能设备抽样检验试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和对应成果报告);
6.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两年无连续亏损情况。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
7.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为准);(4)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8.其他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 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 2024年11月5日10时00分到2024年11月24日19 时0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款电汇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银行汇款凭证、开发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E-mil形式发送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招标中心在收到邮件中需要包含的文件内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邮箱。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只接受公对公汇款)。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1月2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3.投标文件递交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