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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沈阳卷烟厂保洁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辽宁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11月12日 招标编号:

2024年度沈阳卷烟厂保洁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保洁外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最终确定1名中选人。现就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1.1项目编号:SY-FW-2024-244(JYZX-ZB-LN-2024-00168)

1.2招标范围:生产现场公共区域和车间生活区域、生产指挥中心、技术中心、九纬路办公楼公共区域的保洁服务;设备班后的保洁服务(工作时间为晚22点至次日早6点);试验线的月保洁服务;沈阳卷烟厂厂区及技术中心院区室外的保洁服务、会议服务等。

1.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1.4服务地点: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卷烟厂(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南京南街1058号)。

二、资金来源和项目预算

2.1本项目资金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

2.2项目预算:4,886,249.94元(含税)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被司法、行政机关经查实和处罚且按招标文件规定丧失投标资格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及在与招标人履约过程中出现重大违约行为被解除合同的情形,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3投标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3.4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

3.5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能够开具适用税率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三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提供下载网站截图(截图上体现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中任意一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记录,提供下载网站截图(截图上体现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中任意一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记录,提供下载网站截图(截图上体现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中任意一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下提供下载网站截图(截图上体现查询时点: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中任意一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不接受在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中且在禁入期限内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因行贿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也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1投标时应提供近三年无因违约、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仲裁和诉讼不良记录的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3.12投标时应提供无围标、串标行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变责任主体(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红塔辽宁烟草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并盖单位公章)。

特别说明:1.属于中小企业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在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被列入烟草行业或招标人行贿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邮件发送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身份证);

(2)在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账户证明(证明材料无法加盖开户银行印鉴的,须写明开户银行查询经办人员及联系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

(4)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近一年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5.2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9日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

5.3递交资料:发送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电子邮箱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将文件费汇入指定账户,招标代理机构在确认收到文件费后24小时内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投标人指定的邮箱中。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6.2递交要求: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

6.3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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