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潮高速出口至园区路绿化提升项目
地区:广东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11月19日 | 招标编号: |
关于→大潮高速出口至园区路绿化提升项目
受饶平县樟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大潮高速出口至园区路绿化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一、采购编号:445122-2024-02235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潮高速出口至园区路绿化提升项目
三、采购预算:426349.42元。
四、数量:一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投标。
3.供应商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性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现场打印查询结果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11月19日起至2024年11月23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领取磋商文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所在地领取磋商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提交的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按顺序装订成册,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接受报名。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八、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30(注:08: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09:30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