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东方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鸿安大厦项目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地区:北京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招标编号: |
关于→北京东方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鸿安大厦项目保洁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北京东方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鸿安大厦项目保洁服务(招标编号:0733-24184999)已由北京东方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北京东方世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鸿安大厦项目保洁服务
1.2招标范围:鸿安大厦项目保洁服务以工料全包的方式为鸿安大厦项目提供公共区域及入室保洁服务工作。
1.3采购预算:人民币71.50万元。
1.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项目位置: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1.6服务面积:44929.21平方米。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银行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2.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须承接过服务于10万(含)以上平方米的写字楼保洁案例;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6.2被责令停业的;
2.6.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2.6.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6.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地点及金额
4.1.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06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4.1.2招标文件费用:500元/本(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对公支付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代理机构银行账户详见招标公告第七条)。
4.2领购招标文件方式
4.2.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将法人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标书费汇款底单发送至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13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5.2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与开标会议,请参与开标会议的相关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