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吉林市顺意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
地区:吉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03月11日 | 招标编号: |
2024年度吉林市顺意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
吉林省 2024-03-11
招标人
吉林市顺意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受吉林市顺意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吉林市顺意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招标,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吉林市顺意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车辆保险
2、服务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招标内容:2024年吉林市顺意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吉林市顺意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投保的运营车辆预计在69台,非运营公务车辆1台。服务期限内新增车辆按首年承保同类型车辆价格交费,次年交强险按上年出险情况浮动,次年商业车险按上年出险情况逐年递减。
5、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合格标准。
6、预算金额:83.58万元/年;3年共计250.74万元。
三、投标单位资质条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应取得保险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在承保安排、服务网络、人员组织、项目经验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能力;
(3).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5).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8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 时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分至 16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携带如下资料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的任意一天的“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的官网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2项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5)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的任意一天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6)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期间任意一天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本公司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案由:行贿)查询界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
售价:¥100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 4月2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3、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黎 13041093518
邮箱: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