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地区:湖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 招标编号: |
关于→湘潭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湖南省 2024-12-04
湘潭县人民医院的湘潭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湘潭县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维保服务项目
2、招标代理编号:XTLWQ-2024-12088
二、招标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招标项目预算 最高投标限价(元)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01 C23120500
、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468000元 468000元 1、服务期限:1年。
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合同履行时间:1年。
4、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合同金额的50%。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3.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或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承诺书。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截图、信用报告并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9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 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4.1请各单位从2024年12月5日起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
4.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报名资料时以现金方式缴纳。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5.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郑鑫 130-4109-3518
E-mail:guoxinzhaobiao00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