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IWP职域经营专项宣传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北京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04日 | 招标编号: |
关于→IWP职域经营专项宣传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IWP职域经营专项宣传片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733-24185031)由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磋商工作,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IWP职域经营专项宣传片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实施IWP职域经营专项宣传片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 项目性质:服务。
1.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到项目验收完毕后2个月。
1.6服务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18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应具有金融、保险行业宣传片设计制作成功实施案例,且合同额不低于20万。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体现项目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1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的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领取
3.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9日,9:00至11:30,11: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3.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3.2.1现场领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事宜:
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事宜:
潜在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资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请注明公告所示采购代理编号),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以电汇形式将标书款汇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汇款时请注明公告所示采购代理编号),提交电汇底单扫描件并登记备案。
3.2.3其他渠道获取磋商文件均属无效,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3.3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400元人民币。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4时00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4.2磋商会议在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进行,会议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至少应派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会。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