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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机构类业务外包项目服务商入围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地区:内蒙古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招标编号:

关于→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机构类业务外包项目服务商入围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机构类业务外包项目服务商入围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其他本项目测算金额约100.8万元,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业务量为准;采购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分行机构类业务外包项目服务商入围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本项目在经营范围之内;

(注:1.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2.如为分支机构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条件。分支机构需经总公司授权,可以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参加招标采购活动,但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二)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1.企业依法纳税凭证【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2023年10月至今)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2.原则上潜在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10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提供近一年以上由本公司直接缴纳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四)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由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提供人力资源机构备案凭证;

(五)投标人为企业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六)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中截图】;

(七)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进“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进入“高级检索”,在 “全文检索”中输入单位全称,在“案由”选项中点选 “贪污贿赂”子目中的“单位行贿”子目,选择后进行检索);

(八)投标人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九)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

(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十一)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不得存在亲属关系(提供承诺函);

(十三)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十四)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提供承诺函);

(十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存在欺骗、欺诈的行为;

(十六)投标人中标后分包、转包,未能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十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 上午09: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 上午09:00

七、其他

1.报名时间:从20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02:30至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资料: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①(自有房产)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②(租赁情况提供)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需经总公司授权,可以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参加招标采购活动,但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3年任意连续三年)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人1.企业依法纳税凭证【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2023年10月至今)的良好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2.原则上潜在投标人参保人数应达到至少具备10人直接缴纳社保为期一年的条件,提供近一年以上由本公司直接缴纳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5)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由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提供人力资源机构备案凭证;

(6)提供网站查询记录;(加盖单位公章的截图)

(7)投标人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提供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提供承诺函)

(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招标人员工不得存在亲属关系的承诺函;

(10)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名单;(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采购项目中不存在欺骗、欺诈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13)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提供承诺函)

(14)报名资料真实性的承诺函;(格式自拟,需写明“报名资料与原件一致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自拟,包含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内容)。

注:

1.报名经办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3.如发现投标单位在甲方内部黑名单中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如单位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列入甲方黑名单中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八、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15011083453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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