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遴选中药代煎服务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区:海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18日 | 招标编号: |
有关遴选中药代煎服务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省 2024-12-18
项目概况
遴选中药代煎服务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2024年12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HS-2024-170
项目名称:遴选中药代煎服务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预算金额:300000.00元(单价限价:5.00元/剂),超出单价限价的供应商报价将被拒绝;
采购内容:详见“采购人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
合同履行地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1.6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1.7、供应商若为药品生产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需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8、供应商所投饮片须在其生产或经营许可范围内。且供应商在项目运营中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的各项规定,依法生产、经营。(提供声明函)
1.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投标人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加盖公章】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报名购买(购买时需提交的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建华。13581595570
邮箱: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