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绿植租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上海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2日 | 招标编号: |
关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绿植租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 招标条件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绿植租摆服务项目的招标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 自筹 ,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招标采购内容
2.1 本次采购内容: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绿植租摆服务。
采购租赁清单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规格
1 吊绿萝 H0.5
2 大叶绿萝 H1.6
3 大叶绿萝 H1.8
4 绿宝 H1.6
5 幸福树 H1.6
6 幸福树 H1.8
7 发财树 H1.6
8 发财树 H1.8
9 发财树 H2.0
10 琴叶榕 H1.8
11 夏威夷椰子 H1.8
12 竹笼 H1.8
13 散尾葵 H2.2
14 天堂鸟 H1.2
15 巴西木 H1.6
16 万年青 H0.8
17 万年青 H1.0
18 虎皮兰 H1.0
19 开运竹 小八层,高35厘米
20 开运竹 大八层,高45厘米
21 蝴蝶兰 6枝组合
22 蝴蝶兰 8枝组合
23 红掌 3枝组合
24 凤梨 3枝组合
25 平安树 H1.2
26 金钱树 H1.2
27 变叶木 H1.2
28 龟背竹 H1.0
29 龙竹(10支) H0.8
30 富贵籽(3枝组合) H0.6
31 大花蕙兰(5剑) H0.6-H0.8
32 水仙(5只组) H0.4
33 一品红 H0.5
2.2 服务地点:兴业银行本部大楼及下辖各机构。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以实际合同签署为准)。
2.4 最高限价:单价限价详见“技术规格及要求”。
2.5 入围家数:本项目入围供应商3家,若合格投标人不足5家,则择优入围N-2家(N为合格投标人数量)。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2 资格要求:
(1)依法成立,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同时获得从事行业有效执业证明、行政许可等证照。
(2)企业经营状态良好,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登记成立等正常企业状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审查近三年财务报表,考量营收规模、盈利情况和资产负债情况等指标。
(4)负面信息: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具备必须的生产经营设施及相应的业绩,有充足的技术人员力量和经营管理经验,具有能提供招标人所需产品、产品服务及相关售后服务能力。
(6)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投标人须承诺近两年(2022年起至今,以准入时间为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及旗下子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不超过投标人营业总收入的70%。
(8)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保密能力和业务连续性保障机制。
(9)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起至今)未在服务领域出现严重安全事件。
(10)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3 业绩要求:具备近3年(2021年12月1日起至今)内全国范围内与大型企业或者学校合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案例至少1例。
3.4 其他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入围后不得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1日到2024年12月25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4.1.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登记,投标人需在报名期内将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报名材料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人将收到报名登记表,所有手续完成后报名成功。
(2)报名材料: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
3) 近三年(2021-2023)的财务报告。
4)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企业经营状态截图。
5) 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纳税申报表”及“税收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税种)(如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无法提供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可提供最近一期的纳税证明,并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6) 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须体现公司缴纳社保人数)。
7)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截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8)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的“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截图、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的下载的信用报告(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10)投标人固定生产或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11)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发票样张。
12)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起至今,以准入时间为准)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及旗下子公司的营业总收入,不超过企业营业总收入的70%(须列明企业总营业收入及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及旗下子公司的营业收入)的承诺函。
13)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保密能力和业务连续性保障机制的承诺函。
14)投标人近两年(2022年起至今)未在服务领域出现严重安全事件的承诺函。
15)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未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承诺函。
16)近3年(2021年12月1日起至今)全国范围内与大型企业或者学校合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案例合同复印件,须包含合同关键页及签章页。
17)其他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所有相关承诺函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注: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扫描件发至代理机构邮箱,若购标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供齐全上述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材料不属于投标文件一部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完整提供。
(3)请购标人留下详细通讯信息和开票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
(4)招标代理机构会将电子招标文件Email发送至购标人。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0日14时00分。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