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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廊坊开发区智慧城市协同办公系统优化提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河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25日 招标编号:

关于→廊坊开发区智慧城市协同办公系统优化提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省 2024-12-25 

招标人

廊坊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廊坊开发区智慧城市协同办公系统优化提升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Y2024-154 

项目名称:廊坊开发区智慧城市协同办公系统优化提升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廊坊开发区智慧城市协同办公系统优化提升服务项目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预算金额:107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止至2027年5月14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2、提供财务状况承诺函(格式自拟);3、提供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格式自拟);4、提供缴纳税收承诺函(格式自拟);5、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投标人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 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1月1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联系代理人获取投标报名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

联系人:陈  吉(13581595570)

联系人:徐梦莹(18611886439)

邮箱:guoxinzhaobiao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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