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地区:吉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 招标编号: |
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4-12-26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5年01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LTYCC-2024054。
1.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食堂委托经营。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服务内容: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学生人数约2820人,详见服务需求。
1.5.服务地点:长春市第一外国语中学。
1.6.服务要求:优质服务。
1.7.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等相关标准执行。
1.8.服务依据及标准:《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吉林省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以及吉教规〔2023〕2号 关于加强学校学生集中用餐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等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1.9.服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每学期甲方对成交投标人进行评估,评估不合格的投标人,甲方有权拒绝续签合同。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资格。
2.1.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2.1.3.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
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③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
④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网站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体现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名称)。
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库〔2016〕125号)。
2.1.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
2.1.5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否则投标无效。(提供承诺书)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央厨房加工配送能力;
2.2.2.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学校食堂经营或者管理业绩,提供现已合作学校有效相关证明材料;
2.2.3.建立 HACCP 或 ISO22000体系并取得相应证书;
2.2.4.投标人拥有专业的食堂管理经营团队,且其全体成员具备相应资质: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总监1名、注册营养师1名、厨师4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名,须提供资格证书,其他人员2人,须提供健康证明材料;
2.2.5.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2.2.6.提供餐标,根据运营成本核算餐价,保证质量,价格合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12月26日起至2025年01月02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同时携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
3.3售价:500.00元,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4.1截止(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0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建华。13581595570
邮箱:15427448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