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锅炉房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地区:吉林 类型:服务
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 招标编号: |
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锅炉房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吉林省 2024-12-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锅炉房维保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锅炉房维保项目;
2.2项目编号:HG2024-1235;
2.3预算金额:250000元;
2.4招标内容:锅炉房维保;
2.5合作期限:服务期一年;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规范、标准,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3年12月31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地点:网上报名;
4.3 方式: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详细填写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带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业绩证明材料。
4.4 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01月16日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建华。13581595570
邮箱:154274481@qq.com